COP27副主席李高:中方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影响力不断增长

北京12月7日电 (记者 彭大伟)日前作为中方代表当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COP27)主席团副主席的中国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7日表示,自己的当选反映了中方在全球气候治理中...

北京12月7日电 (记者 彭大伟)日前作为中方代表当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COP27)主席团副主席的中国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7日表示,自己的当选反映了中方在全球气候治理中不断增长的影响力,在竞选过程中亲身感受到各缔约方对中方在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中所发挥的积极建设性作用的高度认可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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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兼秘书长。当天在接受记者书面专访时,他作出上述表示。

“很荣幸在COP27上作为中方代表当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主席团副主席。”谈及这一职位的主要职责,李高表示,缔约方大会主席团负责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政府间进程的总体管理问题进行决策,审查缔约方全权证书,审查申请资质认证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名单,并指导《公约》秘书处的工作,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多边谈判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席团由11位成员组成,主席由缔约方大会主席国的部长担任。

中国代表此次出任缔约方大会主席团副主席,如何体现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所发挥的日益重要的作用?

“我作为中方代表竞选并成功当选主席团副主席,这是中方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的具体体现。同时这绝不仅仅是我个人的荣誉或者说是对我个人的认可,更反映了中方在全球气候治理中不断增长的影响力。”李高表示,在竞选这一职位的过程中,他与有关国家的代表进行了密切的沟通协商,得到积极支持,亲身感受到各缔约方对中方在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中所发挥的积极建设性作用的高度认可和期待。

李高指出,《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是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基础和主渠道,其所确立的目标、原则及制度安排是各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指南。30年来,在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指导下,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取得了长足发展,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各缔约方已经从各自国情出发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和任务,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世界大势。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坚持多边主义是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的必由之路。

李高表示,将与缔约方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一道,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多边规则,支持缔约方大会主席国和公约秘书处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驱动、协商一致”的方式推动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为推动各缔约方务实行动、团结合作作出积极努力。“同时我也将努力增进各方对中国气候变化立场主张和目标、政策及落实成效的了解。”(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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